中小银行资本压力凸显;专项债常态化发行势在必行;长效机制亟待构建。
在全国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刘亚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,资本充足程度直接体现中小银行的经营实力,对于其稳健运营、有效吸收损失以及抵御各类风险具有核心意义。她特别提出,中小银行当前迫切需要通过发行专项债等方式加大资本补充力度,并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,以省级为单位推动常态化发行,从而逐步建立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。这一建议直击当前金融体系中的突出矛盾,值得深入探讨与落实。
当前,我国中小银行资本状况普遍面临严峻挑战。2025年,四季度末相关数据显示,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保持较高水平,而城商行与农商行的指标则明显偏低,部分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已接近监管底线。这种差距源于大型银行获得特别国债注资支持,而中小银行未能享受到同等政策红利。同时,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、盈利能力受限、不良资产压力增大等多重因素影响,中小银行资本消耗加速。内源性补充依赖利润留存,但净息差持续收窄导致盈利空间压缩;外源性渠道如上市融资或引入投资者,又常常受制于市场门槛与准入条件。高风险机构多集中在中小银行体系,一旦资本缓冲不足,容易诱发区域性金融波动。因此,加大资本补充支持已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当务之急。

发行专项债作为一种有效路径,能够显著拓宽中小银行资本来源渠道。在金融监管部门统筹下,以省级单位常态化发行专项债,不仅可以吸引更多地方优质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认购,成为银行股东,还能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、开展并购重组、探索绿色资本债以及股权融资等多元化工具。这些举措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、降低整体融资成本,并扩大股东基础,为中小银行提供持续稳定的资本注入基础。通过这种方式,专项债发行不仅解决眼前资本短缺问题,更为长远构建长效机制注入强劲动力,促进中小银行从被动依赖外部输血转向主动增强内生能力。
专项债发行还能进一步强化财政与金融的深度融合,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。省级政府通过专项债背书注入资金,成为中小银行股东后,可借助国有金融资本纽带,提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效能。这种协同机制有利于更好服务区域重大项目资金需求,加大对“三农”、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倾斜支持,推动特色化经营与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。同时,针对地方优势产业,提高信贷资源配置精准度,不断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质效。此举既能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、提振市场信心,又可激活信贷循环、提升股权集中度、优化董事会结构,从而全面提高中小银行经营管理水平。
这一路径也高度契合国家监管导向与政策连续性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推行差异化资本监管框架,旨在降低中小银行合规负担,但需配套长效资本机制加以支撑。自相关政策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以来,已取得显著实践成效。如果将专项债发行进一步制度化、常态化,其在未来资本补充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。总体而言,构建长效机制有助于显著增强中小银行风险抵御能力、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;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特别是对“三农”与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;推动改革化险与公司治理优化,实现风险化解与机制建设同步推进;缓解内源积累不足、应对净息差挑战;落实差异化监管、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,避免政策“一刀切”。这不仅是中小银行自身稳健发展的内在需求,更是防范系统性风险、服务国家战略、实现财政金融协同的关键环节。


